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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监察法》,营造依法治校、廉洁执教良好氛围

阅读数:7602 更新时间:2018-04-17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营造依法治校、廉洁执教的校园氛围。4月16日上午,郑州外国语中学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其中,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中层干部列席参会。

 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执行校长王丽娟主持,纪委书记胡应彬带领大家系统学习并部分解读《监察法》条款内容。

 会上,全体成员首先认真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就《监察法》草案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作说明,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监察法;其次,集中系统学习并部分解读《监察法》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最后,党委书记、执行校长王丽娟对此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监察法》作重要讲话。她强调,学习《监察法》是校党委当前一个阶段安排的重要学习内容,干部要率先学法、率先用法、率先守法;工作中要做到懂法,增强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守住法律底线、红线,真正做到干部守规矩、讲纪律,按程序、规章制度、法律办事;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要把监察法的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到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上来,努力塑造我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习《监察法》,一方面提高了大家的认识,监察法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宣传贯彻《监察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践行力。

据悉,我校党委正在广泛宣传、组织学习《监察法》,已经以校园网站、微信群、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监察法》的主要内容,领会其法律精神实质,增强了我校教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意识,提高了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水平,营造了依法治校、廉洁执教的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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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中心组成员、中层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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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胡应彬带领学习并部分解读《监察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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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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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执行校长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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