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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环境污染 共建美好家园

阅读数:3747 更新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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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郑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工作,学校特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

  (二)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

  (三)不得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四)不得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

  (五)不得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

  (六)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八)不得乱扔果皮(核)、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九)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

  (十)分类、收集日常废旧物品,推进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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