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环境污染 共建美好家园
阅读数:3747 更新时间:2018-07-0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郑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工作,学校特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
(二)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
(三)不得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四)不得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
(五)不得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
(六)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八)不得乱扔果皮(核)、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九)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
(十)分类、收集日常废旧物品,推进循环利用。
文档预览关闭
上一篇: | 防治校园欺凌 共创和谐校园 |
下一篇: | 初三师生举行“搏能出彩”百日誓师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