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郑州外国语中学
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促进教师廉洁从业、规范从教行为,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局属各学校(单位)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4〕126号)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纠正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包括离职或者退休不满3年的校级领导干部。
二、清理纠正内容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
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请老师们充分认识这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自查,有以上行为的老师请到学校办公室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表》,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
郑州外国语中学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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