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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科所2016优秀成果评选通知

阅读数:2869 更新时间:2016-03-16

转发通知地址:http://www.haedu.gov.cn/2016/03/10/1457588484382.html
根据省教科所安排,郑州市教科所代收市直学校以及下属县市区的评审材料。成果材料的详细内容请按照上述转发通知要求。与此有关的详细问题,请联系省教科所负责老师:郭郑州,王连照 电话:65838010
 
为使工作条理化,郑州市教科所现把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列出:
一、每个单位(市直学校或者县市区)务必一次性提交材料,不接受老师个人申报;
二、每个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为:
附件1《成果申报评审表》、成果报告电子稿(必须为word格式)、汇总表
1.每个成果命名方式为:单位+申报人命名,例如:“44中-张三丰
或“金水区文化路三小-刘芙蓉”。
2. 将每个成果的命名再排序,最终成果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
1-44中-张三丰
2-44中-王二小
3-44中-郭靖
3.每个单位必须制作一份汇总表(只有一份材料也要做),汇总表务必使用excel表格,格式如下, 汇总表的成果顺序和纸质材料的排列顺序必须一致。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申报人 成员1 成员2 成员3 成员4 成员5 申报单位
                   
                   
每个单位的上述电子材料(每个成果 + 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
 电子材料发到:zzsjks301@sina.com ,邮件主题为:省教科所-成果-单位名
      如:省教科所-成果-金水区
        省教科所-成果-44中
三、每个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的前后排列顺序同上述电子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致;
 
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4月12日(周二)、13日(周三)两天,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请务必在此时间段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旸 电话:67882069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没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4月18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
  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4月18日—19日;
  2.本科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4月20日;
  3.高等专科学校、省属中专:4月21日。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
  2.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由报送单位核准后退回,报送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838010
  联系人:郭郑州  王连照
  邮箱:hnsjkcg@163.com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
  邮编:450003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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