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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方案

阅读数:5284 更新时间:2017-04-14

郑州外国语中学

 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方案

按照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郑教办【201722号)的要求和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要求,经校党委会研究,现制定此整改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中立

执行组长:王丽娟

成员:周华、武百胜、刘淑清、胡应彬、孟占彪

下设办公室:

由纪委书记胡应彬牵头,办公室主任程洛佳、总务处主任李元做好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清理整改范围

校级、中层干部及部分教师办公用房。

三、执行标准

按照正校级领导岗位18平米/人,副校级12平米/人,其他人员均按9平米/人执行。

四、时间节点

410日至13:摸清底数,制定整改方案;

414日至16:发出通知,做好调整准备;

417日至22:组织办公用房整改隔断施工;

423:办公室调整,整理安排到位;

424日至28:上报整改情况,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整改、调整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的原则从严掌握标准调整办公用房,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闲置和浪费;尽可能的实行校内统一规划管理,共同使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的最大效益功能;对于空置出来的房间以优先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广大教职工办公条件。

六、具体调整安排

1、正校级领导2人,实际按1人安排(因王中立校长在高中部校区有办公室,按规定初中部不再配备办公室)。将办公楼四楼原执行校长室中间隔断,东间作为书记暨执行校长室,办公面积约为17平方米;西间调整为教学校长室,办公面积为12平方,门口处5平方隔断为公共服务区。    

2、副校级干部5人。将四楼原教学校长室调整为名校长工作室。将五楼原德育校长室中间隔断为2间,东间为德育校长室,西间为工会主席室;每间室内办公用12平方,门口处5平方隔断为公共服务区。同样将三楼原办公室主任室中间隔断为2间,东间作为副校级干部办公室;西间南半部隔出9平方为办公室主任室,剩余部分为信访接待室。办公楼五楼508室调整为纪委书记办公室。

3、中层干部6人。教务处主任室、政教主任室、总务主任室原则上仍在原办公地方不动,以隔断或集体办公的形式,空置出来办公区为个处室资料档案室或家长接待室等教育服务功能,可改善部分行政人员办公条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树立窗口单位形象。

4、将腾出的原工会主席办公室,隔为独立2间,再分别内隔出两个9平方为科研主任室和团委书记室,其余部分分别为科研办公室和《新月》文学社编辑部。

5、原纪委书记室调整为接待室;原三楼行政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校长工作室全部腾空,暑假时统一调整安排为教师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人员要充分重视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执行,不走样;学校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整体落实;严禁以此名义建设、装修、扩大办公用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于未按照要求清理办公用房的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郑州外国语中学委员会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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