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通知
阅读数:2569 更新时间:2017-05-26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郑州市教育系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请全体教师务必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牢固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意识,不要抱有“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在私募股权、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等行业以及“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概念投资上,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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