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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的通知

阅读数:3746 更新时间:2014-09-14

 全体老师:
    请按照以下文件要求,于9月15日——18日(下周一至周四)凭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校办公室报送电子表格,过期不报影响到职称申报,后果由个人承担。

                                                                                                                                                         2014年9月10日


职称业绩库审核、录入时间安排表

周一全天

周二全天

周三全天

周四上午

周四下午

文科

外语

理科

分校办公

本部行政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7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入库业绩的时间
 

2004年起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二、入库业绩的范围(只上报郑州市级表彰)
 

(一)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二)郑州市政府综合表彰;
(三)郑州市教育局综合表彰;
(四)郑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文明班集体或主持辅导社团活动奖励;
(五)郑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六)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类单项表彰。

 

三、申报对象
 

获得郑州市级业绩的在岗教师.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上报的各类业绩数据必须完全按照模版要求的项目填写(见附件1-6),不能缺失、遗漏填报项目,表格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文档。

(二)学校对教师业绩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保留复印件备查,审查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有虚报业绩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教育局对业绩有疑议的,由所在学校负责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录入业绩库。

(三)今后未录入业绩库的业绩成果不能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业绩条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及时上报。


相关问题说明:

1、学生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辅导教师奖、论文不需填报。

2、政府综合表彰应为以政府名义开展或由政府授权人社、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的表彰,如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

3、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是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奖项。

4、表5,课题奖项目录,主要完成人,填报每个课题完成人的前6名。如果不到6人,都填报上,如果超出6人,从第一名起算到第六名填报上。

5、课题必须要有立项证书。科研成果是课题研究的结果,如果没有立项只有科研成果则不算是课题。

6、课题组织单位为课题立项单位,课题鉴定单位为课题结项单位,课题立项单位与结项单位为一个单位。课题实施单位为课题承担单位。

7、由教育局颁发的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以盖章单位为准),全部列入附件6。


 

附件1: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目录

附件2:郑州市政府综合表彰目录

附件3:郑州市教育局综合表彰目录

附件4:郑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文明班集体或主持辅导社团活动奖励

附件5:郑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目录

附件6: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类单项表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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