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骨干教师现状调查统计的通知
阅读数:2305 更新时间:2014-10-30
通知:请获得过“郑州市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在编教师,于11月10日前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校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现状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及市属事业各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现状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获得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在编教师。
二、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对本地区、本学校中符合统计范围条件的人员进行证书资格审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县为单位、局直属及市属事业学校以校为单位按照《郑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现状调查统计表》(见附件)要求以Excel表格方式于11月12日前将统计表发送至zzshixunchu@163.com.
附件:郑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现状调查统计表
2014年10月28日
文档预览关闭
上一篇: | 党员交纳第三季度党费通知 |
下一篇: | 2015年省课题申报通知 |